對未經我同意發(fā)表我的研究論文的主管提出投訴需要什么證據?
取決于您在哪里,我會聚在一起以及您的意思。
在挪威,隱私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,當您說“研究論文”會暗示您處于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級別時(否則,我將看不到您的研究值得進行多方面的研究,因為在此之前發(fā)表的論文階段通常涉及對現有研究的解釋和理解),并且您可能已經向國家數據公司提交了申請(假設您的研究將涉及實時資源)。
如果您的教授在沒有單獨申請的情況下使用此原始資料,則他們將承擔非法分配私人數據的責任,并提供適當的津貼。在最壞的情況下,這不僅可能使他們的學術生涯毀于一旦,在他們現有研究中的信譽降低(如果被抹殺),而且處以巨額罰款,而且如果事情足夠嚴重的話,很有可能會入獄一段時間。您無需提供太多證據。沒有適當的津貼本身就是證明。
請注意,即使您已授予教授許可,并使用相同的原始材料幫助撰寫了超出論文范圍的書,而沒有采取適當的步驟來獲得第二筆津貼以使用它,這可能您也有麻煩。數據保護法不是開玩笑。
抄襲行為沒有造成源頭再分配的額外犯罪,仍然會給您的教授在學術界帶來一些重大弊端,但是很多事情或調查可能會在機構內部進行。您可能需要提供聲明和指示,這是您的工作,并且由于您可能會在工作教授之外還有其他證人(我想人們可能會有一個普遍的想法,如果不是很具體的話)你們從事類似工作的人,因為他們掌握的是碩士和博士學位,往往會占用您的生活空間)。
如果您指的是教授出版在沒有明確允許的情況下通過考試后,您的論文將進入國家論文庫,這是標準的做法。我可以肯定地說,這是您努力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一攬子計劃。
如果我們不是在談論學術界,則必須與律師討論,可能要看一下當地法律以及您可能簽署的任何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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